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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24-11-18 10:31:12 | 作者: 常见问答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议计划布置,助力深化利率商场化变革,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,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《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》(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24〕第11号)有关要求,活跃依法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(简称“房贷”)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项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(一)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均匀加点值加30BP时,客户可请求调整利率加点值。从头约好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均匀加点值加30BP,且不低于从头约好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(如有),详细加点值根据商场供求、客户资信状况、借款担保改变等要素确认。
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均匀加点值=人民银行发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均匀利率-上季度各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均匀值。
(二)存量房贷客户可请求调整重定价周期,挑选按3个月、按6个月、按12个月重定价。存量房贷调整重定价周期后,原借款合同每年1月1日重定价的,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认的对应月份的1日为重定价日;以借款发放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,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借款发放日期确认的对应日期为重定价日。借款存续期内仅可调整一次重定价周期。
(三)关于固定和基准利率的存量房贷,客户需先向我行请求转成起浮利率,以最近一个月LPR转化为加点方法,加点值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,再请求按上述规矩进行利率定价调整。利率定价方法转化后,重定价日为定价转化请求日,客户不行再请求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。
(四)北京、上海、深圳等区域的二套房贷,如契合“二套转首套”房贷条件的,客户可向我行请求“二套转首套”,经我行审阅契合条件后转成首套房贷,再按上述调整规矩进行利率调整。“二套转首套”要求以当地方针为准。
(一)客户可于2024年11月1日(含)起线上经过我行手机银行“借款-房贷利率调整”栏目或线下向借款服务行请求调整利率加点值。审阅经往后,新的利率加点值本日收效。
(二)我行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端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请求,客户可经过我行手机银行“借款-房贷重定价周期调整”栏目请求调整重定价周期。审阅经往后,新的重定价周期本日收效。客户也可按上述时刻组织线下咨询借款服务行。
(三)当时以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以及“二套转首套”事务,客户可于2024年11月1日(含)起线上经过我行手机银行“借款-房贷利率调整”栏目或线下向借款服务行提出定价方法转化、“二套转首套”请求。审阅经往后,如契合上述利率加点值调整规矩,可持续请求调整利率加点值。
(一)为保护您的权益,请您重视人民银行发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,如契合调整条件,可向我行提出请求。
(二)调整成功后,您可经过手机银行“借款-我的借款”栏目查询借款相关信息。如您对利率定价调整事宜存在贰言,可联络借款服务行。
(三)利率定价调整不收取费用,请勿信任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,谨防电信欺诈。